缴纳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如何计算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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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如何计算加计扣除是会计工作中常见的问题,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如果不太了解这方面的内容,别担心。本文数豆子就针对研发费用计算加计扣除和大家做一个相关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研发费用如何计算加计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规定:“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的研发支出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第四条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二)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七)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八)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因此,请纳税人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计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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