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进项税何时抵扣确认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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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进项税何时抵扣确认认收入,关于这个问题,一直是大家所关注的内容,作为一名房地产企业的税务会计,一定要明白房地产企业的进项税额需要在纳税义务发生的时候进行抵扣,同时抵扣的时候需要注意很多问题。如果不太了解,也别着急,一起来看看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吧。

房地产进项税何时抵扣确认收入

答: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收到预收款时应当预交增值税,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在预交增值税的同时,按照预交的增值税相应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如果一般纳税人的房地产企业取得进项税额,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11%的适用税率计算当期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再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房地产企业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事项

(1)购进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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