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增值税免税企业购进固定资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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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增值税免税企业购进固定资产处理

现行会计处理办法是,如果单台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可以入账为固定资产,按“电子产品”5%的净残值率计提折旧。购入时:借:固定资产贷:现金计提折旧时借:营业费用-折旧费贷:累计折旧如果单台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可以作为“低值易耗品”入账,按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购入时借:低值易耗品贷:现金领用时借:营业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贷:低值易耗品摊销报废时借:营业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贷:低值易耗品摊销。

 

免税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应该如何纳税?

答:能否享受小微企业免税政策是月经营(营业)收入不超过3万元;

与处置固定资产收入无关,关键是报税时要分开。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3%减按2%征收):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则要区分所售固定资产之前有没有抵扣过进项税。

如果之前抵扣过,则按17%计算销项税,即7/1.17。

如果之前未抵扣过,则按4%计算销售额后按2%征收,即7/1.0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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