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级会计师培训班,中级会计职称培训可以报网课。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仲裁裁决
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在你每天的勤奋练习下,相信九月的你一定可以交上满意的答卷。快来学习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吧!
知识点:仲裁裁决
1.和解与调解
(1)和解
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也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2)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或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在调解书签收前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2.裁决的作出
裁决应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3.仲裁裁决的执行
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4.裁决的撤销
(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新增)
①没有仲裁协议的;
②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③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⑤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⑥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2)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法定撤销情形之一的,或认定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中级会计职称备考之旅已经启程出发,你准备好了吗?赶快卸下负累,为自己争取一次变优秀的机会,和网校开启你的蜕变旅程!
以上就是关于宜昌中级会计师培训班的详细介绍,更多与中级会计职称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
包含超值精品班+高效实验班+刷题密训班。低至8.5折!
免费试听- 上饶中级会计培训班12-22
- 中级会计课程哪个网课好12-22
- 中级会计有必要报vip班吗12-22
- 宁波中级会计培训学校哪个好12-22
- 东奥会计网校中级哪个老师好12-22
- 常州中级会计职称培训哪里好12-22
- 学中级会计哪个网校课程好求推荐12-22
- 临沂中级会计职称培训哪个好12-22